在目前的舞台上,舞蹈服装普遍存在着两种倾向:一种是过份地袒胸露背,这是许多艺术家们早已注意到的一个问题。现在有些民族舞剧不根据剧情的具体情况,莫明其妙地追求服装的袒露,似乎露得越多就越美,以此当作吸引观众的手段。我作为演员对这种做法是难以接受的,是人格问题。作为艺术家这却是关系到文艺的方向问题。艺术来源于现实,一切艺术作品都离不开现实生活的基础。一个民族有自己的生活习惯,情趣爱好,每个民族都有各自的审美观点。中国是一个受几千年封建统治的国家,把一个反映中国古代少女的民族舞剧强加上袒露的服装,就不符合中国的国情。所以,衡量一个民族舞剧在艺术上的价值,主要就是看它是否富于民族风格、特点。俄国伟大文学家别林斯基说过:“作品越是富于民族性,它在艺术上的价值就越高。”否则作品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。
另一种服装是过于雍肿、肥大,把演员裹得实实的,无法施展开舞姿,在一定的范围内束缚了演员的肢体。舞蹈,手舞足蹈。一切舞蹈动作、姿态,都是要身体各部位的密切配合,一旦束缚了演员身体的某部位,都会给演员做动作带来极大的影响,使他不能灵活地运动自己的身体。例如广东歌舞团演出的舞剧《珍珠》二场的“水母”服装,不少观众看了都认为太过雍肿,粗俗,很不美观。所以舞剧的服装要符合剧情的内容又要在这个基础上再艺术加工、提高、美化,既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,达到美观、形象、简单、轻便的目的。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?一般来说上身的问题不大,主要是下身。设计服装时应多考虑到演员的双腿,能让演员在舞台上施展开舞姿,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平。服装的用料要轻要薄,要有弹性。同样的一条裙子,用轻薄的料子穿起来就显得美观,舞起来就会轻如蝉翼。如果用料又粗又厚、还搞几层,一条裙子好几斤重,就是演员有最好的功底,跳起来也不轻松自如。外国的芭蕾舞服装在这一点上就基本得到了解决,演员能在台上充分地施展自己的舞姿、技巧。当然我们不能跟芭蕾舞一样,但道理是一样的。